一、在烟台市域内医院住院:
参保学生因病在烟台市域内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住院当天持居民身份证或电子医保凭证在就诊医院住院处或医保办窗口办理登记,出院时直接在就诊医院医保结算处报销。
二、在烟台市域外的医院住院联网报销:
(山东省外住院联网结算需提前到四大银行办理社保卡: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上传一张照片。然后本人手持身份证去社保卡即时制卡银行网点制卡即可)
1、参保同学户籍地、实(见)习地住院
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办事﹣就医备案(异地就医)﹣在线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出院时住院费用在就诊医院联网报销。
2、参保同学非户籍地、非外地实(见)习地住院
(1)省内住院:同学持居民身份证在就诊医院住院处或医保办窗口办理登记,出院时按转外医疗降10%比例在就诊医院联网报销。
(2)省外住院:同学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办事﹣就医备案(异地就医)﹣在线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出院时按转外医疗降10%比例在就诊医院联网报销。
同学如有疑惑,住院三天内在工作日电话联系莱山区医保中心,电话:0535-6716231。
三、非联网备案医院住院报销程序:
在烟台市域以外医疗机构住院未实现联网结算的,个人需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返校后,在工作日期间持相关材料到校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相关报销事宜。相关材料如下:
1.发票原件(医院盖章);
2.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医院盖章);
3.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医院盖章);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6.户籍地住院—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实习地住院--提供实习证明;
7.因外伤住院的需出具受伤经过证明(学院团总支盖章);
8.填写《烟台市异地就医报销承诺书》(见附表)。
四、本指南根据烟台市居民医保政策实时调整,由校医院负责解释。办公电话:0535-6904258。